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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日,我国驻意大利大使馆工作人员陈佳向本站网管发来电子邮件,介绍意发展中小企业经验,现将邮件全文转发,供大家学习参考。]
攸县科技局:
“他山之玉,可以攻石”,现将意大利发展中小企业的经验寄发给你们,希望对我县的科技工作有所启迪和帮助。
陈佳
2006/06/20
意大利具有“中小企业王国”之美誉,其经济特点和发展模式非常特殊。1996年,在西方其国集团首脑峰会上,意大利中小企业的体制和成功经验受到与会各国的好评与肯定,由此引发了许多国家对意大利中小企业的研究兴趣。
根据欧洲统计局的统计标准,不足10人的企业为手工艺作坊,50人以下为小企业,50-249人为中型企业,250人以上为大型企业,据意大利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意大利共有408万多企业,250人以上的企业只有3272家,25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占99.92%
。目前,意大利中小企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以上,就业人数占全国工商企业就业人数的73.8% 。
意大利中小企业多集中在传统产业领域,如纺织、服装、皮革、家具、卫生洁具、石材等,其产品以精巧、别致、高质闻名世界,在国际市场上一直保持着长盛不衰的竟争力。多年的实践证明,政府优惠政策的扶持、持续不断的创新、中小企业网络的建设、“一区一业”区域经济的发展,是意大利中小企业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1、中小企业的特点
(1)、企业人均附加值高,具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传统产业的人均附加值约5万多美元,据统计意大利中小企业职工人均每年工作1648小时(比美国少307小时),在所有发达国家中,劳动时间最短,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
(2)、产品的国际竟争力和品牌效应。意大利中小型外贸公司约有16万家,中小企业的出口额约占全国出口额的80%
。国际品牌效应,一方面大大增加了产品的附加值,另一方面也使企业在国际竟争中具有“先声夺人”的优势,容易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然而,意大利创造的“华伦天奴”、“范思哲”、“阿玛尼”等世界顶级名牌服装,并不是由这些企业自己产生的,而是由品牌公司负责设计、质量监督和销售,面料加工和服装产生则采用“外包”的方式,由众多的中小企业完成。
(3)、“一区一业”的产业模式。据意大利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意大利目前共有199个大大小小的传统工业区,“一区一业”的概念是,“区”,是由一个或几个小型城市或乡镇自然发展而形成的、没有固定边界的工业区域或地带;“业”,即每个工业区主要发展一种产业,区内的中小企业大都从事同一行业的生产活动,一般都是独具意大利特色和风格的纺织、服装、皮革、家具、卫生洁具、石材等传统产业。
2、意大利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模式
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已成共识。然而,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的限制,其创新模式显然有别于大型企业。为什么意大利能在纺织、服装、皮革、石材等诸多传统产业领域保持长盛不衰的竞争力?其秘诀就是中小企业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在这方面,意大利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模式和创新经验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
(1)意大利在六十年代通过技术引进提高了民族工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其经济发展实现了第一次腾飞。伴随着中小企业持续渐进的创新活动和对技术的不断嫁接,意大利传统产业技术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在很多产业领域里领先于其他国家。据专家分析,意大利专业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依次为制鞋、服装、纺织、石材、食品、机械等。
(2)结合技术引进,为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意大利中央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和措施,如设立应用研究基金和技术创新基金、建立科技园区、加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鼓励中小企业购买或租赁高技术设备、推动国家科研机构向中小企业转化技术成果等,有效地提高了中小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挖掘、培养、激发了企业内部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和“外在活力”。
(3)在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意大利地方政府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许多大区都建立了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例如,伦巴底大区创建了中小企业技术和生产发展促进中心(CESTEC),艾米利亚-罗马涅大区创建了纺织信息中心(CITER),这些中心为大区的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的壮大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此外,各大区政府还以商会为基地,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4)意大利的各类行业协会,除协调企业法律、劳工等事务,制定行业标准外,还组织企业开展技术培训,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例如,马尔凯大区和制鞋工业协会联合成立了马尔凯鞋业责任有限公司(SCAM),组建了设备精良的物理化学分析实验室,以后经过国家授权,发展成为全国鞋业质量检验中心。该中心通过对制鞋业的质量控制以及与科研院所进行科研合作,为意大利中小型制鞋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作出了贡献。
(5)意大利中小企业有别于大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模式。在技术创新投资比例中,中小企业购买技术装备的投入比例较大,达50%-60%左右,而大型企业的此项投入则在40%-50%之间;另一方面,大型企业在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投入比例较高,一般占创新投入的27%-47%,而中小型企业则占15%-25%左右。中小企业的这种机制比较灵活,往往可以利用购买新技术、添置新设备或改造旧生产线等方式,实现技术创新。
3、振兴中小企业的法律和政策
(1)
应用研究基金。根据意大利1968年1089号法,正式建立国家应用研究基金,旨在鼓励国立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进行科研开发,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该基金由教育、大学与科研部审批和监督管理,具体的项目合同由意大利动产银行管理。资助对象是企业独立承担的应用研究项目、国家研究计划、应用研究中的国际合作项目和授权实验室从事的应用研究项目等,国家研究机构不能单独获得此项基金,只能以参加公司、企业、大学组成的科研联合体的方式方可获得资助。资助形式一般是低息贷款,贷款额原则上不超过全部研究经费的55%,但对中小企业和南方地区的企业,比例可达65%。企业可申请部分赠款,但额度不能超过贷款额的50%。若企业申请全部赠款,则赠款一般不超过全部研究经费的35%,但对于中小企业和南方的企业,比例可达40%。1998年67号法又作出了补充规定,即应用研究基金的10%可用于技术培训。
(2)技术创新基金。1982年出台的第46号国家重要经济领域干预法,以支持中小企业的知识创新和创新技术的成果转化为重点,并鼓励建立行业研究中心,依据此法设立了技术创新基金。技术创新基金由意大利工业部审查和监督管理。作为应用研究基金支持的研究开发活动的后续,该基金主要支持研究成果的工业化开发和商品化项目,以尽快形成新的生产技术、工艺和产品,或改进已有的产品和工艺。在大企业中,只有汽车及部件、电子、冶金、航空、精细化工、农产品加工、机械、摩托车及配件行业可申请资助;而中小企业则不受产业领域的限制,均可申请。资助方式一般为贴息贷款,资助额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5%。在项目执行阶段,拨付资助经费的80%,其余20%在项目完成后拨付。若企业符合一定的条件,还可申请将资助贷款额的50%变为赠款。
(3)鼓励中小企业购买、租赁高技术设备的法律。1983年,意大利针对中小企业购买或租借高技术设备制定了696号法
(后经1987年399号法修订),资助额一般为总投资的25%,对于南方的一些企业资助可达32%。该法使纺织企业和工程公司受益不小,促进了中小企业争相购买先进机械。1995年制订的341号法旨在为企业新建,或改建、革新旧生产线而购买或租赁设备提供资助,资助比例根据企业的规模和所在的地区而定,中小企业可获得较高的资助比例,最高可达总投资的39%,但最大资助额不超过1250万美元。这种资助不是划拨现金,而是给于“有价证券”,企业可在应缴税额中扣除。
(4)科研“税收信用”政策。1997年意大利通过第140号和449号法律,规定对企业技术创新、吸收科技人员、开展合作研究实行“税收信用”优惠政策。“税收信用”实际上是一种让税政策,即国家不以资金形式支持企业的科技活动,而是根据企业在科研和技术创新方面的经费开支,按一定比例在企业应缴税款中扣除。“税收信用”政策于1998年下半年开始实行,分别由意大利生产活动部和教育、大学与科研部负责管理。对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让税,由生产活动部负责审查、管理和监督。第140号法规定,国家每年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信用”额度为1.8亿欧元,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分别给予不同力度的支持。对小企业、中等企业和大企业的支持比例分别为其技术创新经费开支的20~30%、5~15%和20~10%。对于中小企业吸收人才和与科研机构开展联合研究的让税,由教育、大学与科研部负责审查、管理。使用范围为:对企业聘用博士、拥有学士后培训证书的人员、以及在研究领域自学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且聘用期限超过2年的,对每个聘用合同提供7700~30000欧元支持;对企业新委托给大学、国立研究机构和实验室的科研合同,按联合研究费用的60%给予支持,最多不超过25000欧元;对于企业委托培养的博士生,按奖学金额的60%给予支持,最多不超过25000欧元。
(5)其他法律和政策。除了上述激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和政策外,意大利还在其他方面制订了相关的法律和优惠政策,如鼓励妇女就业、创办小企业的1992年215号法(提供创业启动资金担保);扶持南方落后地区青年创业的1986年44号法(提供启动资金或软贷款支持、帮助制订创业计划、进行技术培训等)。此外,政府外贸部门和意大利外贸商会等机构在协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出口信贷和风险资金,为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竞(招)标和海外投资提供服务等方面,也制订了一系列的配套优惠政策,为提高意大利中小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传统工业区方面,意大利托斯卡纳、隆巴底、威内托、佛留里-威尼斯-朱利亚等10个大区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政策法规,有效地保护和促进了工业区内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待续)(稿源:攸县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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