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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攸县县城总体规划第三次调整工作,已经攸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查通过。这里发布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调整的建议》,供关注县城总体规划第三次调整的社会各界有心人士参考。
关于对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调整的建议
我县县城总体规划第三次调整,是攸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也关联到业已启动的攸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因此,高度正视第三次县城总体规划的调整其意义十分重要。
县城城镇化是中国现代化绕不开的道口,攸县的城市化水平在2003年已高出全省(22.7%的城镇化率)10个百分点,而且预计在“十一五”期末将提前达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即在201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实现35%的目标,从总体上看攸县城镇化的进程较快,对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拉动作用,然而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要求和我县“十一五”规划的构想,对攸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提几点建议,供参考。
一、规划指导思想要明确。这些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是,树立以人为本和公众参与的规划思想,遵循规划为城市整体利益和公众利益服务的原则,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创造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
所以,我们的规划应按城市定位的要求,高标准规划好城市,合理规划产业和生活用地,为所有住居者创造一个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生活圈,在住宅建设上不宜出现高档区和普通区,这样将会造成居住的居民存在富人区和穷人区,增加社会矛盾。
二、城市功能规划要定位。攸县县城定位是长株潭大都市区中的二级中心城市。城市建设目标是把攸县县城建设成经济繁荣,充满活力的开放之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中心之城;环境优美,文蕴深厚的居住之城;山水城林,和谐共主的生态之城。在规划要按照城市资源的配置,按照板块规划要求,功能的配套一次规划到位,不能留有余地,没有任何弹性。规划中提到了分别依据具体情况预留交通集散广场,在人流集中的公共设施和公园、桥头及城市入口处等规划游憩广场,这种提法给规划实施增加了难度,应该何处建什么东西规划一次到位,如旧城改造要开辟新的空间,也只能坚决按规划实施,不能有困难就回头,改变规划。
三、总体与小区规划要配套。鉴于以往客观现实,我们认为在新一轮的总体规划调整时要充分考虑与专项规划和小区规划等较为详细的规划配套衔接,否则的话将小乱而影响总体,最终导致总体规划的实施受到影响。
四、商业服务网点要集中。目前县城商业服务网点布局不尽合理,区域功能不突出,商贸零售门类混杂,交易规模难扩展,饮食服务业遍布大街小巷。城市管理添麻烦,建议将总体规划中将商业生活资料分别门类规划成片,饮食服务在小区内指定范围。建材、家俱、机电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搬出城郊建设专业批发市场和配送市场。体现出规划上的城市功能分布特色。
五、城市空间要扩大。小城镇建设由于受传统观念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制约,见缝插针,东斜西歪的现象不少,建筑空闲狭窄,公共空间被挤占,因此在总体规划调整时应留足的公共空间,县城明确城市中心,突出城市骨架,突出城市主题,留足绿化、休闲用地,为了在有限的城市用地中留足必须的城市公共空间,应提高城市容积率,规划好新的公寓小区。
六、城市规划实施要严格。长期以来的教训是不管规划如何做得好,不严格按规划实施,给城市的建设带来诸多不便,这些教训是深刻的,有的将来还会是沉重的。因此我们今后在城市建设中一定要严格按规划办事不得自行其是,政府要加大规划实施的执法力度,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力度。
(稿源:中国攸州 文: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0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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