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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打盗抢、压发案、保平安”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中,政法各家重拳出击,集中警力,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近日,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起连环抢夺案。
据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阳明祥、王峥钰、钟光海三人于2007年3月至4月期间,在桃水镇、城关镇、菜花坪镇、新市镇及衡山县、岳阳市屈原管理局等地实施13起街面抢夺。2007年4月14日,三人因涉嫌抢夺罪被我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起诉书认定,被告人阳明祥、王峥钰、钟光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夺他人财物,且在两个月内实施13起抢夺作案,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将择日宣判。(来源:县电视台 记者:文枫 200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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