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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6日,随着福建石狮警方的到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现年32岁,城关联星社区人)结束了自己长达五年的逃亡生涯,迎接他的将是法律公正的制裁。
2002年3月,尚在株洲芦淞市场做服装生意的刘某同时向在福建省石狮市从事服装批发的杨某、陈某、王某等数10人发出了要货的请求,当杨某、陈某将价值23万元的货物托运到达刘某手里时,刘某却玩起了人间蒸发,将株洲服装店的大门一关,将货物席卷一空,在众人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其后,福建石狮警方收到受害人杨某等数十人报案后,将此案列为诈骗案进行查处,并多次赴株洲、攸县等地查找刘某的下落,但均未能找到。
时间一晃五年,2007年8月31日,攸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社区民警根据所内统一安排,对全城的在籍网上逃犯进行清理工作。当日,联星社区民警在清查当中发现攸县城关联星社区居民刘某极象福建石狮警方通缉的网上逃犯。经过走访,民警在湘东大市场三楼星都超市进行暂住人口登记时,发现了刘某的身影,随即在其他民警协助下,将刘某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
面对公安民警,刘某坦白交待了自己因为在株洲做服装生意亏了本,于是心起歹意,将福建杨某等11人价值23万多元的货物骗到株洲后,转手以18万元的低价卖出,然后东躲西藏,逃避警方追捕。其后福建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逃犯予以追捕。
(来源:中国攸州 作者:攸县公安局 200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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