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请您留言

科技论坛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攸县农业环境保护亟待加强


    适宜的农业环境是保证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但在我局近期受理的农民投诉案件调查处理中,发现我县农业环境污染仍较严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企业工厂废气、废水污染面积有所扩大、污染程度有所加重。如座落在菜花坪镇的某两家企业排出的废水污染菜花坪镇菜花村上塘组的农田面积由去年的20亩扩大到了今年的近40亩,由去年的早稻减收加重到今年的颗粒无收,而且中晚稻无法种植。据统计农民投诉该类型农田污染的厂矿企业今年已有4家,污染农田面积300余亩,较上年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二是由于地下开采导致地壳下沉、农田因漏水无法耕作的现象有所加重。如桃水镇某煤矿造成桃水镇周家冲村上许家冲组20.3亩农田无法耕作。该类型农田损害投诉今年已有3起,面积近50亩。
    三是生活污水污染农田现象日趋严重。如座落在城关镇内的某学校近5000人的生活污水未经任何设施处理直排农田,导致附近10余亩农田严重污染,近80亩农田作物受害。同类型案件我县还有多起,共计污染农田面积250余亩。
    四是因除草剂使用不当而污染农田的现象有所加重。今年早稻生产中由除草剂引起的死苗投诉案件已有6起,受灾面积200余亩。主要原因是:农民在防治稻田病虫害时,误将除草剂当作农药使用;部分农民杀草心切,加量使用除草剂,导致土壤污染禾苗死亡。如上云桥镇高车头村彭树下组、石羊塘花石垅村上铺组、石羊塘镇杏塘村南利组、新市镇回龙村3个组近60户农户由于除草剂使用不当造成早稻严重减产,甚至被迫毁掉早稻改种一季晚稻。
    针对上述农田污染现象,我局在及时受理投诉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积极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审批厂矿企业生产许可证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循《农业环保条例》的有关规定,确保厂矿企业的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对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并依法征求农业部门的评审意见。二是积极应用《农家之友》、《农资快讯》等刊物及办班培训、下乡指导等形式切实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综合用药水平。(稿源:攸县农业)

 

 


 
主办单位: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科学技术局 承办单位: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攸县政府大院内  邮编:412300  电    话:4222411 4229008   手机:1397535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