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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田建厂工程临近尾声 攸县国土部门三令停工,工厂业主我行我素


    去年底,攸县皇图岭镇鹏江村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里,一个非法玻璃灯饰厂开始兴工建造。尽管攸县国土局多次下达停工通知,但业主我行我素。至今,工厂建造临近尾声,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
有村民非常忧虑地说,如果再不强行制止,一个星期之后,这个擅自占用、破坏6亩多基本农田,且可能严重污染环境的非法工厂就可以开工生产了。
    非法烟囱上国旗猎猎
    4月13日上午,当记者来到鹏江村时,老远就可以看到矗立在农田中央的、40米高的灯饰厂烟囱,烟囱顶上竟还插着一面迎风猎猎的五星红旗。
    田野中,同样醒目的还有由攸县人民政府竖起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牌,上面写有“保护面积1576亩”等字样。
    记者靠近厂房看到,约20名民工正在冒雨砌水沟和安装大炉子。民工中不乏工厂所在地——鹏江村田心组的组民,也许是因为可以获得一些近期利益吧,他们干得热火朝天。
    田心组的陈组长就告诉记者,工厂许诺给组里修建一条水泥路,如果平摊在组民头上,每个人可以获利3000元;工厂老板每年付给组里12000元农田租金,还可以安排组民到厂里做事。“组里人平耕地不足1亩,除了外出打工,再没有其它收入来源。建好灯饰厂,大家就可以在家门口打工了。”
    当然,还是有不少村民强烈反对建玻璃灯饰厂,以至于工厂刚开工建造时,就有人向有关部门打了报告,认为:工厂不但破坏了稀缺的农田资源,还会带来“非常严重的环境污染”。据他们说,这家玻璃灯饰厂是由邻村的“明辉灯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而来,其搬迁原因就是在原址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工厂有污染环境“前科”?
    村民们所说的工厂原址是皇图岭镇市坪村堆上组。记者前往调查时,当地村民指着堆积如山的玻璃碎渣证实,这里确实原有一家“明辉灯饰公司”,该厂已于2006年底关门歇业。
    谈起明辉厂的环境污染,当地村民依然义愤填膺、心有余悸——自从明辉厂投产后,废水、废气乱排,使得周边10多口水井的水不能饮用、10多亩农田减产或绝收、几口鱼塘的鱼死光,就连种的果树也华而不实…… “井水被污染后,家里的饮用水全靠玻璃厂免费送。如今玻璃厂关了,污染却没有完全解除,我们只得到半里路外挑水喝。”
    因为挑水喝,该村岸下组老人杨辉娥还曾摔坏了右脚。在她家屋旁,就是因污染而被废弃了的两口水塘。记者看到,干涸的水塘露出黑褐色的泥底和同样颜色的一些烂草根,虽然正值春天,泥底上却寸草不生。
    正是基于明辉厂的污染环境“前科”,鹏江村前支书卢先生忧心忡忡地说,新厂投产后,不仅污染当地,其废水将直排在村里惟一的河流——鹏江里,受害的将是整个下游流域的农民。
    但是,当记者采访工厂业主之一的汤智勇时,他基本否认了环境污染一说。据汤辩称,工厂原所在地的部分农田减产是因为“农民用错了肥料”所致;池塘死鱼是当年一农户建房时石灰水不慎流入塘中造成,池塘至今不长草则是农民用了除草剂的原因。至于井水污染一事,汤智勇称,被污染的只有前支书刘大爷家的一口井,为此厂里确实为他家和其他两农户送过饮用水;而其他人家的井水不敢喝,那只是农民的“心理原因”所致,是没有科学根据的。
    当记者问到“为何新建工厂未办理任何手续”时,汤智勇称,所有的手续都还在办理之中。
    国土部门表态要彻查到底
    目前,因为新建工厂尚未正式投产,到底会否污染当地环境,尚且有待观察,然而其占用、破坏基本农田却是“铁打的事实”。为此,当地国土部门“做过大量工作”,对其竭力阻止。
    攸县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大队肖振军大队长介绍,今年初,以汤智勇为主的4名企业主借当时乡镇撤并、部分工作衔接出现真空之机,擅自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兴建厂房。元月31日,也就是在接到举报后的第二天,国土部门就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然而,工厂业主对此置若罔闻,利用春节前后期间继续大肆建厂。其后,国土部门又分别于2月1日、3月12日两次下令停建,但收效甚微。鉴于此,3月中旬,攸县国土局将案卷向公安部门移交。4月4日,攸县公安局已正式受案。
    攸县国土局董副局长明确表态:对于这起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将坚决依法依程序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稿源:株洲晚报 江 攀 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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