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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乡财政所长办公室自缢疑云


    一个悲情的财政所所长刘红明
  “别人都把他害成那样了,他还把对方当成朋友,最后害了自己。”面对记者的采访,谭龙姣仍在埋怨一个多月前死去的丈夫。
  谭龙姣的丈夫叫刘红明,生前是湖南攸县黄丰桥乡财政所所长。她说,刘红明生前私下挪用公款数百万元借给做生意的朋友,并且又从私人那里借钱给这位朋友。然而,开着跑车、住着洋楼的富翁朋友,却迟迟不还借款。距离2007年春节还有20天时,多次催要钱款未果后,刘红明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自缢身亡。
  刘红明的死,留给大家一系列的猜测和疑问。坊间传言,刘红明是因挪用公款赌博被有关部门查处而自杀,甚至说他曾受贿;也有人说,他是自感无钱还,对不起朋友而自杀;还有人说,他死后当地政府给了他家属20万元“安家费”。
  妻子眼中的“义气丈夫”
  2007年3月2日上午10时许,株洲攸县的酒埠江仍处在一片灰雾之中。
  “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连团圆饭还没吃就走了……”坐在自家屋前的谭龙姣,正与邻居闲谈着,对方不经意间提起她的丈夫刘红明,让谭龙姣再一次陷入悲痛之中。
  两层半的楼房,地面铺着瓷砖,天花板粉上了石膏,屋内摆放着一些简单家具,这便是黄丰桥财政所原所长刘红明的家。数年前,当地的楼房还比较少时,刘家就早早地修建了此房,但如今这里却风光不再了。
  “对他好的朋友不少,但害了他的也是朋友。”在谭龙姣的眼中,丈夫过于讲义气,往往对朋友“优先”于家人。因此,她对丈夫难免心生一丝怨恨。
  “他出生在一个悲剧家族,也许注定了结局不怎么好。”谭龙姣所指的“悲剧家族”,正是刘红明的不幸身世。刘红明的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全家仅靠着几亩薄田度日。后来,父亲积劳成疾因病去世,而刘的母亲与姐姐,都不同程度地患有遗传精神病。因此,刘家家境穷困,早早懂事的刘红明,从小就跟着哥哥姐姐做些力所能及的农活。
  在乡亲们眼中,刘红明一直是一个勤劳、谦逊,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儿时,天资聪颖的刘红明比较贪玩,学习成绩也不太理想。“初中毕业时,是补考才过的关。”谭龙姣对于丈夫少年时代的事情,仍记忆犹新。
  从放映员到“财神爷”
  初中毕业后,刘红明回到乡广播站,当上了乡村放映员,专门给村民放露天电影。不知是父母的意愿,还是自己有着远大“志向”,在干了一段时间放映员的工作后,刘红明又去了一职业技校,继续“深造”,拿回了一个中专文凭。因为当时大学生还是凤毛菱角,拥有中专文凭的都可以算的上是有文化的。因此,“镀金”返乡的刘红明很快进了县广播局工作。但他觉得在那里没有“前途”,便通过“找关系”调往黄丰桥财政所,成了一名普通干部。“他不懂法,派到那种部门,迟早都会出事的。”一名知情人当时曾如此说到,不料竟一语成谶。
  由于人勤快、脑子活,业务能力强,刘红明深得当时领导的赏识。摸爬滚打了十多年后,他当上了财政所所长,成为当地的“财神爷”。
  “他是个很孝顺的儿子,人非常随和。”谭龙姣介绍说,刘还有一个年事已高的老母亲,已经没有劳动能力,与刘的大哥住在一起。刘红明每年都拿一部分生活费给老母亲,并时常带礼物去看望她。
  “义气所长”的得与失
  “他做事扎实、能力强,出这样的事情太可惜了。”刘红明的一个朋友对其自杀表示惋惜。
  在多年的工作中,工作认真的刘红明,多次被县财政局、乡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记者在刘家采访时,谭龙姣搬出了一堆厚厚的获奖证书,这些亮闪闪的证书见证着刘红明曾经的光辉岁月。
  “一当上所长,许多人都盯上了他手中掌管的钱。”当地一名村干部说,自从刘红明上任后,当地一些缺乏资金的小企业主都将目光投向了这位“财神爷”。小时候,喜欢听老人讲三国时关羽故事的刘红明,非常钦佩古人的兄弟义气。喜欢广交朋友的刘红明,很快就与当地许多小老板结成了好友。而这些所谓的“老板”朋友,经常隔三岔五以流动资金缺乏为由找他“帮忙”。自觉朋友有难不能袖手旁观的刘红明,都一一答应。但他的工资并不高,因此只好偷偷地挪用公款。
  “他每次拿几万或几十万元,都没超过一百万。”这些情况,刘红明都是事后告诉谭龙姣的。她说,刘红明“借出”这些公款,自己并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利益,也未得到过任何物质补偿,完全是出于朋友之间的关照。由于这些人还款都比较及时,所以刘红明每次都能安全躲过有关部门的检查。
  正是因为刘红明的“慷慨”与豪爽,为其在当地赢得了相当高的声誉与人缘。但是,浮华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血的代价。在义气与法的抉择中,身为政府公务员的刘红明,一次又一次地舍法取“义”,而这条资金链先天的脆弱性注定了崩盘命运。
  2004年,当地一名石灰矿老板找刘红明借钱。由于数额特别巨大,他只得以个人名义向多位朋友借钱,最后将筹得的120多万元借给对方。“他开着跑车,住着洋楼,就是不肯还钱。”原本这笔借款的期限为一年,但一年后,对方却以资金匮乏为由拖着不还。当时,许多朋友就上门要债,刘红明只得陪笑脸,并以人格担保,在一年中还清所有钱款。
  最后时刻还护着朋友
  2006年10月29日,成了53岁的刘红明人生的“败走麦城”之日。那天,当地审计部门发现刘红明所在的单位账目存在问题,于是立即给他打电话,要他回来协助调查。
  “他认为自己没有贪污受贿,不怕什么。”妻子谭龙姣回忆说,当时,性格倔强的刘红明将电话关机,拒绝回来协助查账。
  不久后,当地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的罪名,将刘红明依法拘留。在拘留所呆了一个半月后,刘红明的儿子为其取保候审。
  “我向法院起诉,要那个老板还钱,他竟然要我不要告他的朋友……”谭龙姣对于丈夫如此维护朋友表示了强烈不满。据她介绍,当地检察院核实刘红明“挪用公款”390多万元,但刘红明几乎全部还了,只有以私人名义向朋友借的100多万元没有着落。于是,谭龙姣向当地法院起诉,欲向该名石灰矿老板讨回借款,但刘红明得知此消息后,立即要她撤诉,理由就是“对方是自己的朋友”。
  “别人都把他害成那样了,他还把对方当成朋友。”刘红明这样的举动让谭龙姣感到无可奈何,但最终还是遵从丈夫的意愿撤了诉。
  从拘留所出来后,“带罪之身”的刘红明虽然仍继续上班,但已无实权,并不再承担具体工作,只是每天到办公室转一转。
  “他每天就是去要钱,但一次次失望而归。”谭龙姣说,之后的一个半月,刘红明更加沉默寡言,终日紧锁眉头。每天的“工作”就是去追债,但结果都是一无所获。
  年关将近,从前借钱给刘红明的朋友,都纷纷上门要债,这让他觉得非常愧对朋友。2007年1月27日——距离春节只有20天了,正当人们红红火火地筹办年货时,刘红明却选择了离开这个尘世。
  当天中午,谭龙姣曾给还在办公室的丈夫打电话,但刘红明迟迟未接。过了好一阵,话筒那边才传来丈夫非常低沉的声音:“我刚才在睡觉,没有听到……”谭龙姣还说,当时刘红明正准备找一个好友倾诉自己的烦心事,但不料对方出差了,结果他没有找到倾诉对象。“要是他当时说出来就好了,也许他不会走上绝路。”谭龙姣说。
  当晚9时许,刘红明在留下四封遗书后,将一根麻绳系在办公室的吊扇上,将绳子打了个死结,然后把自己的头颈伸了进去……
  争论
  “问题”官员自杀怎有“安家费”
  刘红明自杀后,当地议论纷纷,各种谣言四起。
  办公室自缢疑云
  “他是早就准备自杀了,不然不会写遗书。”谭龙姣说,四封遗书,一封给检察院,表明所有责任都一人承担;第二封遗书是给儿子的;第三封是给妻子的,希望她照顾好儿子;第四封是刘写给数位好友的,希望对方能借钱给其家人,为他办丧事。
  为何刘红明选择自杀呢?坊间传言之一,是刘因赌博挪用了公款,并受贿,无法偿还,只好自杀。另外一个传言则是,刘实在是无颜面对借给他钱的朋友,而他又不知如何对付那名石灰矿老板,最后在两难情况下自缢。
  “他有可能是压力太大,精神出了问题。”谭龙姣表示,由于刘家有家族精神病史,有可能刘在巨大的压力下患病,最后选择了这样极端的解脱方式。
  随后,记者找到该县检察院反贪局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刘的问题主要是挪用公款,并非贪污受贿。由于刘已去世,案件该如何处理,相关领导正在研究。
  “安家费”之争
  “我们听说政府给了20万元安家费!”当地一名村民告诉记者,在刘红明去世后,“安家费”事件再次掀起风波。
  而据谭龙姣介绍,出事后,出于人之常情,黄丰桥乡政府确实给了他们2万元安家费,而并非外界传说的那么多。
  已经下岗多年的谭龙姣,现在无分文收入,每年还要交数千元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刘的小儿子还在北京读书,大儿子虽已上班,工资也不高,一家人的经济非常窘迫。
  “他是有问题的官员,死了怎么还可以得安家费?”一名村民愤愤地说。而当地一名政府官员告诉记者,他们给死者安家费也是出于人本关怀,毕竟对方也为当地做过贡献。
  反思
  基层干部应加强“回炉”教育
  在整个采访中,一个为人热情、工作能力强、重义气,但法律意识淡薄的“义气所长”刘红明,在记者脑海中烙下了深深印痕。如果,这位所长能加强自身学习,尤其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懂得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的话,也许这个悲剧就能避免。
  据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光教授介绍,部分乡、村干部的素质现状难以适应职能转型的需要。一是乡村普遍缺乏熟悉农业工作的管理型干部,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且乡、村干部文化层次普遍偏低,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一些干部坐不下来,静不下心,疏于学习,忽视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的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缺乏全面深刻的了解,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知识、WTO知识、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知识空白”、“本领空缺”问题。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低下,很大程度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李光认为,应当有针对性地对农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法规知识等。另外,应强化激励机制。首先,要注重乡镇干部的培养使用,创新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造就适合乡镇干部锻炼成长的环境和条件。给予优秀乡镇干部学习提高的机会,采取外出学习考察、选送到大专院校培训等方式,拓宽其知识面,增强其服务“三农”的工作能力。同时,建立县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从优秀的乡镇干部中选拔的机制,把一部分优秀的乡镇干部选拔到县级部门工作。 ( 来源:法制周报 200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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