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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株洲攸县人民法院审判,周某、胡某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3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6年12月25日,周某在非法运送卷烟时,被攸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人员当场查获,其运输的卷烟经湖南省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全部系非法生产卷烟,案值5.75万元。
2006年10月27日,胡某在攸县某货运站接其托运的违法卷烟时,被攸县局专卖稽查人员当场抓获,涉案卷烟品牌有软“白沙”510条、盖“白沙”690条,鉴定价值为5.49万元。后经湖南省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该批卷烟全部系非法生产卷烟。
(来源:湖南烟草专卖局 200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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