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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市物价局公布了今年我市将实行差别电价的14家企名单。这批企业全部属于淘汰类企业,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在目隶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5元。
据介绍,为抑制高耗能企业的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高耗能企业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省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高能耗行业中,属于淘汰类、限制类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差别电价。差别电价加价标准,淘汰类、限制类分别在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5元、0.04元,从今年2月起执行。
此次全省受“制裁”的企业共有253家,其中我市14家,分别为:株洲旺浩矿业铸造公司、株洲石峰区陈桂庚厂、茶陵清潞炼铁厂、株洲县淦田钢厂、攸县峦山水泥一厂、攸县峦山水泥二厂、
攸县山关水泥厂、攸县峦山东边铁厂水泥分厂、攸县湖南坳水泥厂、茶陵田上水泥厂、茶陵双龙水泥厂、茶陵湘东水泥厂、株洲县淦田水泥厂、株洲县龙潭水泥厂。
(来源:红网.株洲 记者:江先国 莫立丰 200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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