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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县”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就加强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特作如下决定:
一、明确加强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思想
加强科技创新。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我县面向21世纪的战略抉择,是促进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根本途径。其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全面遵循“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方针;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人才为根本,以企业为主体,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目标,通过突出抓创新,重点抓产业,着力抓环境,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推广应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加速发展民营科技企业,不断形成具有攸县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效农业,全面振兴伙县经济和社会事业。
二、明确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目标和任务
确保科技工作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规定的要求。全县GDP年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到2004年,全县研究与开发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1.5%以上,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知识创新和中介服务为两翼的科技创新体系,实现重点领域技术创新的重大突破,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全县高新技术产品与新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20%以上;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的产品占工业总产值的份额要下降50%;新增产值中,新产品产值占80%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3亿元;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1%以上。
三、明确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大力培育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村科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新能源与节能技术,扶持建立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开发新型建筑装饰材料为主导,形成新型建材产业;以开发无公害蔬菜、有机茶、精制米、精制食用油等产品为主导,形成绿色食品产业;以开发保健草制产品,节能灯具等为主导,形成新型轻工产业;以开发多元杂交牲猪、肉役两用良种牛和肉制品为主导,加速发展新型畜禽产业化步伐,并以此带动全县高新技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四、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大力推广先进制造技术、电子信息以及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技术,提升化工、建材、轻工、采掘等传统产业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加强科学管理,加大技改力度,盘活资产存量,挖掘和培植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开发高新技术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五、加供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大力实施“种苗技术工程”。全面规划优质种苗的研制、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巩固和发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和“国家水稻工程”项目示范区成果,加快现有优质稻、优良无性系油茶、肉役两用牛、良种猪等种苗基地建设步伐,突出发展转基因育种、设施栽培、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大力引进推广粮食、畜牧水产、蔬菜和经济林等优质种苗。到2004年,形成一批高产、高效的名优水果、无公害蔬菜、优质稻米、优质油茶、优质花茶、良种畜禽水产基地和龙头加工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 组织实施“148星火科技示范工程”。即建设好1个省级星火科技示范镇,4个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小区,8个省级星火科技示范村。通过星火科技示范工程的示范和带动;推动全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加强和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业科研机构、职业技术学校、各类技术服务机构和涉农企业紧密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打破地域界限,积极发掘龙头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农户紧密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引导乡镇企业开发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强农民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农产品的档次和技术含量,引导农民及时调整结构,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
六、大力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把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作为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突破口。帮助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理顺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开辟多种融资渠道,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尊重并保护民管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它们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经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民管科技企业,在政治待遇、成果鉴定与奖励、项目申请、土地使用、信贷、技术与产品出口、优秀专家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出国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待遇。民营科技企业员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工作·由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按照管理权限申报。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承包、租赁亏损的国有、集体企业5年以上,并负责安置原有企业职工的,对其上交的所得税,时政部门给予适当返还;新办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可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对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挂牌保护。
七、优化科技创新政策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产学研相结合。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协作,根据“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双边、多边技术协作机制;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采取联营、控股、兼并、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组建多种形式的科技型企业;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中试基地,或共建实验室和技术开发中心。企业研究开发经费要有一定比例用于产学研合作。对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年净收入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鼓励企业自主开发创新。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生的各项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10%以上(含10%),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接其实际发生额的6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其实际发生额的50%如大于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可就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予以抵扣;超过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抵扣。允许和鼓励技术、专利、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经有权部门评估后,可作为无形资产折资入股,作价金额占注册资金的比例最高可达35%。 县科技进步奖要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精简奖励项目,保证奖励质量,注重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突出自主知识产权和经济社会效益,对在全县促进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作出重大科技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重奖。
八、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
进一步完善“企业自筹为主体、银行投入为支撑、府投入为引导、社会筹措为补充”的科技投入体系。 县、乡财政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的力度。财政对科技的投入方式,由对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的一般支持,改变为以项目为主的重点支持;县政府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县财政科技三项费用的增长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到2004年,要力争达到财政预算总支出的2.5%, 乡镇科技经费到2004年要力争达到乡镇财政总支出的2%以上。 企业要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主体,提取科研开发费和新产品促销费不受比例限制,按实际发生额列入成本·但最低不应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1.5%,高新技术企业不得低于年销售收入的5%,大型企业不得低于年销售收入的3%。 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信贷的支持作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确保科技信贷规模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增长。对于符合条件、能提供担保的科技项目,要优先发放科技贷款与技改贷款;对于有市场发展前景、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能替代进口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改项目,要提高贷款支持力度;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发展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引进和培育风险投资管理人才,风险投资重点支持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科技创新项目。
九、加强科技队伍建设
从2000年起,由组织部,人事局、科委、科协等部门组织规划“跨世纪科技创新人才工程”,造就一大批适应市场竞争、善于经营管理、勇于开拓创新的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专业继续教育。到2004年,要求所属的35岁以下、大专以下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通过自学等途径提升一个学历层次,外语水平要达相应级别,计算机应用水平要达到中级以上。建立政府津贴制度和技术带头人考核评审制度不拘一格地大胆选拔·启用、培养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带头人。 稳定和使用好现有人才,并积极引进人才。科技人的职务科技成果进行转让时,成果持有单位应从技术转让收入中提出30-40%奖励给课题组和个人,其中奖励给个人比例应占提取奖金总额的70%以上。对科技成果实施转化投产后,其受益单位应连续2~3年从实施该项成果销售收入中按0.5~1%的比例提取资金,进入管理费用,奖励给在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和实施转化过程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对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贡献突出的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和岗位职数等条件的限制,可破格申报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特别重视引进学科带头人和科技型企业家以及带项目来攸创业的人才,县外科技人员来攸县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调入本县,并在住房和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科技重大贡献获奖者、正高职称专家以及承担省市县重点科技项旧的科技人员,工作需要的,由用人单位申请,经政府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企事业单位技术骨干下岗分流,须经单位总工程师和主管部门同意。 要着力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认真组织实施“跨世纪教育工程”,切实抓好职业技术教育,培养新世纪劳动者后备军;坚持送科技、文化等下乡,搞好科技宣传和普及工作。
十、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深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认识,认真组织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解放思想,把加强科技创新,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发挥我县优势,提高经济素质的根本途径来抓,作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来抓,切实抓出实效。 县成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门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创新工作。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都要制订各自科技创新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实行科技创新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行各业党政一把手是实施科技创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科技管理部门要转变观念,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抓好统筹协调,努力搞好服务,按照“统观全局,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切实抓好科技创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为加速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振兴攸县经济作出新的贡献。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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